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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举办2013年全省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4-07-01 10:00:10 阅读:100次

各市及省直管县林业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省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要求,决定于2013年9月1日至4日在合肥举办2013年全省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围绕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生态强省,对参训人员进行现代林业理论知识和林业专业知识的培训。

    二、培训对象
    (一)2013年全省申报林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的人员、省直管县申报林业工程师资格评审的人员、厅直单位申报林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资格评审的人员;

(二)按照《安徽省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林人〔2001〕225号)规定,需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年均不少于72学时)的林业专业技术人员;
    (三)新近调任市、县林业局负责人、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任务重点县的林业专业技术人员自愿报名参加培训。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班定于2013年9月1日至4日举办,9月1日下午报到。培训地点: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合肥市潜山路382号,长江西路与潜山路交口往南100米),培训地点联系电话:13865516950。
    四、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教材费300元/人;    
    (二)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食宿费160元/人·天。

    五、培训方式及学时登记

     培训以专家授课的方式进行。报到时,参训人员须携带《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按规定登记继续教育学时。
    六、报名方式
    请各市(省直管县)林业局和厅直有关单位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并于8月26日前将本市(省直管县)、本单位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含姓名、性别、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联系电话)传真至省林业厅人教处,传真号码:0551-62634096,联系人:余安庆;或将培训人员名单发至邮箱yaq522@163.com。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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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某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