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皖教发〔2017〕1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教育厅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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