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徽省国资委关于遴选安徽省校企合作示范基地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6〕104号)要求,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省国资委联合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校企合作示范基地进行了遴选。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7年4月28日—5月6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5月6日17:30前反馈至省教育厅职成处。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书面反馈材料要对相关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客观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对于事实依据不清、主观臆断和匿名反映的异议,均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教育厅职成处 饶庆眉。
电话:0551-62831846。
安徽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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